凡是新闻,记者均应采访,新闻本无分工之论。然而,长期以来各家媒体不仅对采访部门作出分工,如划分出政教部、经济部、社会新闻部等,部门内又对记者再作进一步分工,如经济部内就有专门采访园林、工商、银行、公交等行业的条线记者。
记者分工的益处显而易见:一是记者明确负责采访某个或两三个行业,就更有时间、精力深入了解行业概况、沿革和发展,全面掌握行业政策、专业知识。譬如专采园林的记者做个有心人,几年下来俨然就是半个园林专家,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及政策水平甚至比一般园林行业干部还要强些,写出来的园林新闻当然更权威、更专业。二是记者的这种采访是持续进行的,平时采访“功课”无时不做,长此以往,便对该行业从领导到基层干部都可以“混”得很熟,甚至称兄道弟,一般行业新闻都不会漏报,有什么重大改革举措更不会错过。分工记者所拥有的这种人脉优势,又为抢发独家新闻创造了条件。三是记者分工后,就不会出现某个热门行业,记者登门采访如过江之鲫,川流不息,令接待部门不胜其扰;而有些“清水衙门”式的行业,出现门庭冷落、无人问津的局面了。四是若哪个行业漏报新闻,媒体内部就可以很方便地找查、追究相关记者的责任了。
然而,有利也有弊。记者分工之弊,一是记者在某行业跑久了,对该行业的新闻敏感性就会下降,记者从感受上、热情上、思维上缺乏“新鲜感”。所谓干一行厌一行,这在我们记者中间也同样存在着。
二是常年采访某个行业,与该行业各级领导打交道久了,由陌生、熟悉到融洽,至于双方结下友情,这自在情理之中。但正因如此,记者的感情就会有意无意地影响到手中的笔。每当专门采访的行业出现负面新闻事件时,分工记者常常从感情上难以下笔进行真正的舆论监督。
三是分工“划口”对记者本身也是一种局限,成为个人工作的“一亩三分地”。分工记者不仅从感情上难以行使舆论监督之责,而且在现实中一般也不敢对分工行业开展批评性报道。主要是如果因批评报道而“得罪”了行业领导,特别是主要领导后,今后在这个“一亩三分地”里就会成为“不受欢迎的人”,等于断了自已的“后路”。由此生出另一种现象,有些分工记者不仅自己不敢对分工行业开展舆论监督,可能为讨好行业主要领导,还不允许其他记者“监督”,当其他记者采写的批评性稿件要见报时,有些分工记者甚至“吃里扒外”,向被批评单位打“小报告”进行干扰。结果批评性报道还没有上版面,说情电话已经接二连三地打来了。
当前,一种有违新闻职业道德的不正常倾向值得我们警惕,有些分工记者已经渐渐变成分工行业的“新闻代言人”。当该行业发生负面新闻又不能不公开报道时,由分工记者执笔写出的新闻稿件,往往千方百计找各种理由进行“开脱”。如某地新建道路不久路面就出现开裂、下陷等现象,本来工程建设存在着一定质量问题,分工记者却在报道中强调是由于过往汽车超载等原因造成的,对工程质量问题轻描淡写。这样的做法已经有违新闻职业道德。
四是各行各业工作性质不同,区别当然也大,有些行业容易出新闻,如当前各地都在大建设、大发展,分工这方面的记者一个月可以轻轻松松完成二三十篇新闻稿件;另外有些如计生、地震等行业平时就不容易出新闻,记者辛苦个把月也可能写不出几篇稿件。如此一来,记者月底奖金自然就拉开档次,奖金高的几千元,奖金低的几百块。记者之间由此容易产生互不服气现象,矛盾也就容易产生。
记者分工弊端之五是,按照分工各自划分“势力范围”后,记者平常一般都不太好意思越界跨行采写新闻,只在自己的分工范围内“劳作”。这样,一方面在写新闻报道时,对全局把握比较欠缺,同时也不利于记者的全面成长。
从上述分析中可得出初步结论,记者分工有利有弊。那么,应当采取何种对策从而达到扬长避短的目的?
笔者以为,一是各岗位规定工作时限,到时限后就重新调整分工,可以在部门内互换,也可以在年度聘任中打破部门界限进行调整。当然这种调整必须在保持相对稳定性的情况下进行,否则,“军心不稳”也不利于媒体自身发展。二是可以考虑在媒体部门设置中,单独设立一个机动记者部门,安排精兵强将,让他们成为记者中间的一条“鲶鱼”,可以“四面出击”,抢抓各个部门的新闻,从而产生“鲶鱼效应”,以激发各部门记者的灵敏性、积极性。机动部记者也不固定那么几个人,各部记者都要进去干一两年,这样还有利于对记者人才的发现和培养。第三是加强对分工记者的监督和管理,如果发现其做出有损于报社声誉、有违于新闻记者道德的事情,及时严肃处理,以儆效尤。■(作者系合肥晚报社总编办副主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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